航空和海运企业正在成为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新政的直接受益者,它们的税收负担被减轻,企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也有望得到提高,5月4日和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这份文件由上述两部委联合制定,成文于4月23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文件所称的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以及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而提供国际运输劳务的企业,主要是拥有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公司和海运企业,如,“中国国航”、“st东航”、“南方航空”、“海南航空”、“中国远洋”、“中远航运”等。
业内人士分析,两部委出台上述文件,主要用意是以免征营业税的方式支持国内航企发展国际客货运输,进而降低旅客出入境和货物进出口的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航企被减免的税收一部分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另一部分则为其降低客货运价格提供了空间。
5月5日晚间,“中远航运”也发布公告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参照公司2009年度船舶运输收入进行计算,可减少公司营业税支出约4200万元。
不过,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对国内企业尤其是航空货运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能带来多大程度的帮助,仍有待观察。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市场的份额不足30%,绝大部分航空货运业务被国外公司主导,即便内资企业的货运价格低于外航,但载运率和经营效益依然逊色于对手。
一位长期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人士分析,内资货运航空公司的主要差距在于网络短缺,主要是“点对点”的航线,通常是去程有货但回程空载,而外航大部分已经形成“片对片”的网络,来回程的货源都很充足。
招商证券认为,新政对各家上市航运公司影响不一,其中对“中国远洋”和“中远航运”影响相对较大,预计均增厚eps约0.04元;“中海发展”影响eps为0.03元;“中海集运”影响eps为0.01元;“长航油运”只有出口运输成品油部分免交营业税,影响eps约0.02元;“招商轮船”船队注册地都在国外,本次调整基本不受影响。“长航凤凰”和“宁波海运”基本在国内内河运输,影响甚微。
据悉,本次《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修正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航运行业作为国际运输的主体性企业,长期会有一定程度的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