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江苏海事局高革人处长和魏万坤、徐美洲一行三人来到南京远洋,对南京远洋有关申报甲级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徐传光总经理、夏振明副总经理、杨旭光总监等热情接待了他们,并和他们深入交流。
徐传光总经理对高处长一行前来南京远洋指导表示欢迎,他向他们介绍了南京远洋的有关情况。人事部副部长周卓平向高处长等人介绍了南京远洋申请甲级船员服务机构的相关准备情况。高处长等就南京远洋的申请进行了仔细审查和交流,并对南京远洋的各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等的要求,就本次审查情况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出具相关的报告,由部海事局做出最终的资格审定。
据了解,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办理船员服务业务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中国海事局随后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船员服务管理规定》实施前已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在2009年1月31日前,向相关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成立船员服务机构申请,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将不得受理船员服务业务。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