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氛围,根据上级统一布署,公司于近期发出通知,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公司要求,各部室、各轮认真宣传发动组织、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
公司要求,各部室、各轮要权责明确、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把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生产一线,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开展;要产教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促进安全生产专题案例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让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广大船员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要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面防范压降事故,把风险当成隐患排查,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置。各轮需根据各港口疫情实际情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活动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各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结合上半年各轮安全工作,组织考核评比,评选优胜和先进船舶,并对成绩优秀的船舶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要求,各部室、各轮认真宣传发动组织、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
公司要求,各部室、各轮要权责明确、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把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生产一线,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开展;要产教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促进安全生产专题案例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让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广大船员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要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面防范压降事故,把风险当成隐患排查,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置。各轮需根据各港口疫情实际情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活动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各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结合上半年各轮安全工作,组织考核评比,评选优胜和先进船舶,并对成绩优秀的船舶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