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08年第544号),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
- 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延期两年
-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执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的申请条件、程序及相关材料按照原交通部2007年第18号
-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发布
- 据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网站消息,中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节发布。以下是规划全文:
船舶工业是为航运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对钢铁、石化、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2009年04月24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
- 中国国内船舶管理业新规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
- 交通运输部3月13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国内船舶管理经营行为,提高船舶管理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船舶管理业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1月5日公布了《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
- 关于发布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文件交水发3号2009年01月0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中交建设集团:
我部组织修订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
-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29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5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8年12月2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航道管理,改善通航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修改
- 据新华社12月31日消息,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24条。
二、将第25条作为第24条,修改为:“经国家批准计征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4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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